| 哈尔滨商标注册代理--图形商标,不能抛开常识来考量 |
| 2015年6月23日 黑龙江商标注册网 浏览次数: 编辑: 黑龙江 |
十几年前,我曾经听过贺卫方老师的一次演讲,具体什么内容都忘记了,但有一句话一直记着,大意是:到了1978年,人们终于重新认识到了一个常识,那就是给自己干活最卖力,于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开启了。
想起了这句话,是因为又看到了一个我无法接受的商标驳回复审理由:
“从读音来看,申请商标图形不易呼叫,消费者仅能通过图形的外观加以识别和记忆。从含义来看,申请商标没有文字部分,消费者仅能通过图形的外观将其理解为鹿图形”。
现在绝大部分人都是给自己干活,就算是打工,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有工资挣。所以,贺卫方强调的那个常识,已经普通到再不需要被人们提起了。但常识依然是重要的,在各行各业。
比如上面的复审理由,对于一个商标代理人来说,我觉得就相当地缺乏常识。图形本身确实不易呼叫,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图形商标没有呼叫。
就算纯粹是一幅画,画家也要起一个名字,哪怕是无题,也会标明无题一无题二,以方便呼叫和区别。更何况商标的基本功能就是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,没有呼叫,怎么识别?
说到消费者,我也是。我在描述或者记忆某个商标时,还从来都努力先记着图形,而不是先搞清楚叫什么。图形商标确实到处有,但都有一个能够直接呼叫出来的名字。不知道的时候,我会主动问,但更多的时候,商家会主动说。
至于含义,哦,那常常是一个故事。故事是离奇还是朴实,消费者根本无法猜度。审查员也没办法不告自知,仅通过图形外观倒确实仅能理解为鹿图形。但图形外观就在哪里,似乎不这么说明,也不会变成马图形。
所以,要讨论的并不是图形本身是不是易于呼叫,而是这个图形有没有名字。要告诉审查员的不是这个图形的含义仅为鹿图形,而是为什么要选用鹿图形。
我一直以为这就是个常识,是不用特别指出的,但一而再,再而三地看到类似的复审理由,真觉得有必要再次强调一下。就算是法律文书,也首先要建立在尊重常识的前提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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